我市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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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军地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撤地设市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驻地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拓展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创立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不时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近年来,市紧紧围绕“四贴近”建立“四体系”认真落实优抚安顿政策,就解决随军军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营区道路建设等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受到驻地官兵的一致好评;驻地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抢险救灾、维稳处突、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驻地群众的高度赞誉。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实行动态管理,每四年评选一次,这次是市继20032007年被命名后,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了三连冠。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惩处大会在北京召开,2月27日。市再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副书记、市双拥工作领导组组长程锡景代表我市列席命名惩处大会并领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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