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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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项目分别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海关部门收取的海关监管手续费,商务部门收取的装船证费、手工制品证书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质检部门收取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费、一般原产地证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收取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 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农机监理费(含牌证工本费、平安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等)新兽药审批费、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和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林业部门收取的林权证工本费,旅游部门收取的星级标牌(含星级证书)工本费、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工本费,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伊斯兰教协会收取的清真食品认证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近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收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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