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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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依法维护你本市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是暂住人口,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非常感谢您的支持配合,将以“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宗旨。并提供优质服务,也希望你能够及时发现、举报居(租)住身边的可疑违法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案件线索,欢迎您对我工作提出珍贵意见!
谨向你及你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感谢你为晋中市的经济发展和乡村建设做出的贡献。
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快速继续发展,实现自身价值,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由于数量多、流动性大等特点,也给公安机关各项管理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少数犯罪分子更是混迹其中,伺机作案。
也为了一起共同发明和谐文明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了方便您在晋中期间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将进一步加大暂住人口的登记核查力度,希望广大暂住人口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此项工作。
请您在达暂住地三日内,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和《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凡符合年满16周岁,本市务工经商拟暂住30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在操持暂住登记时,须申领《暂住证》申领《暂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育龄妇女须持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并携带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派出所在核实后,将为您免费办理《暂住证》同时请注意三点事项:①《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10日内操持延期或换领手续;②变换暂住处所应及时申报,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③在离开暂住地时应及时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下列规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不遵守规定。
逾期仍不办理、领取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处五十元罚款;一)暂住人口不按规定操持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操持、领取。
责令限期领取暂住证,二)伪造、涂改、归还暂住证、冒用他人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山西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予以没收。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三)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5号令《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收缴《暂住证》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有非法所得的没收其非法所得。
四)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5号令《暂住证申领办法》第十四条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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